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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要职责

来源:中心人事科 时间:2022-04-19 17:37

(一)贯彻执行普通国省道、地方铁路工作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普通国省道、地方铁路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承担实施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协助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工作;参与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工作,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三)承担普通国省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工作;参与拟订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并承担监督实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参与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通行费的征收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划布局、设置和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公路行业统计、预测、交通量调查和信息引导工作;承担指导行业投融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市场监管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普通国省道、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承担监督实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指导普通国省道、地方铁路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新建改建项目工程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路工程项目咨询论证、项目审核、建设管理等的辅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公路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危窄桥改造、水毁抢修、防护工程等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等工作;承担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组织普通国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工作;参与全市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承担服务区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巡查;承担普通国省道公路上的涉路工程、非公路标志、超限运输以及行政许可事项中的必要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运行监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配合贯彻执行辖区内有关地方铁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境内地方铁路或途经的有关铁路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做好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的辅助工作;配合做好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发挥铁路运力、改善运营环境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科技开发和技术进步;承担中心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智慧公路建设、科技创新及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九)承担中心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配合交通战备相关工作;承担实施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生产及涉及公路设施的普通国省道公路应急抢险保障工作。

(十)承担全市公路路政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对河道采砂影响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监管的辅助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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